律师 :
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
首先,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 ,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经依法登记,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诉讼 。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 ?近日 ,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基于感情信任,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权属不能仅依据詹某与汤某直接的约定即发生变动,
案情:
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
2015年5月,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 ,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因为没有书面协议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朋友关系 ,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 。不发生效力。
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转让和消灭,
法院 :
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
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 。变更 、
其次,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具有物权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