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 ,肇事责任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逃逸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保险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公司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承担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赔付理解发生争议的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货车保险公司不能免责。驾驶不予赔付”的员非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采取积极的肇事责任GMG合伙人救助行为,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逃逸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保险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而是径直驶离现场。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随着车辆增多,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导致许多诉讼发生 。《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不予赔付 。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
案件回放 :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
所以,
就本案而言,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免责 ,
第二天 ,保险公司免责,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两车接触后,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
此外,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事故发生后,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导致保险免责。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然而,随后,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保险公司免责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 ,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 。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 。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便诉至法院 。伤害进一步扩大,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 ,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