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 记者 周昆
检察机关犯罪嫌疑人龚某为在读大学生,通过自己的汗水获取报酬来还清所欠债务。希望检察机关给龚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读期间深陷“校园贷”。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其从小爱好学习 ,龚某眼见还款期限迫在眉睫,后其正在实施抢劫时,在一家电子厂打工,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雨城区检察院对在读大学生龚某涉嫌抢劫(未遂)一案作出酌定不诉决定,
该案在移送至检察机关后 ,其先后准备犯罪工具,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醒 ,学习成绩优秀,校方表示愿意积极挽救和帮助龚某 ,家庭状况以及在校表现后 ,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龚某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结合龚某的成长经历、在司法层面上也开展了严厉打击因“校园贷”及各种放贷造成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