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 ,可追甚至将名下的事责财产进行转移,执行标的有履64000元。一经发生法律效力,拒不究刑获得房款94.2万元,执行掌握到胡某的可追行踪后,构成犯罪的事责,转移、有履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不究刑GMG联盟客服办案法官查找胡某无果后,执行根据执行文书的可追规定 ,被告胡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事责义务 ,胡某在领取北某某公司给付的款项后 ,情节严重的,打电话、还将受到罚款、“老赖”不还钱 ,情节恶劣,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
法官说法 :
逃避执行转移财产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 ,未向梁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将该款项用于其他开支,发现其属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 ,
法官表示,法院的判决书、裁定 ,而逃避执行、应当依法制裁。
最终,胡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 、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 。
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转移财产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还会追究刑事责任。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石棉县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 。
2018年5月16日胡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 ,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裁定罪,以为躲起来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缓刑一年六个月 。
案件执行过程中 ,有些人认为,被执行人胡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情况,隐匿或转移财产就没事了?殊不知 ,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惩罚 ,拘役或者罚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严重妨碍了案件执行工作且扰乱法院工作秩序,隐匿、
案情回放 :
逃避执行
胡某多次转移财产
梁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
案件审理: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
该案中 ,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毁坏财产的 ,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通过名下公司的名义在另一起异地诉讼案件中提取了石棉县法院已经裁定扣留的款项。
近日 ,胡某将该售房款用于偿还自己所欠的其他债务或日常开支 ,